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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保局监测中心顺利通过国家计量认证复查换证

时间:2018年01月18日 信息来源: 作者:监测中心 点击: 字号:

根据国家认证认可监督管理委员会评审计划和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关于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的通知》(国认水字〔2018〕1号)计划安排,1月13日至17日,国家计量认证水利评审组5位评审员及湖北省质量技术监督局1位监督员,对水保局监测中心及所属上海分中心进行了国家计量认证复查评审。

评审组按《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的要求,通过听、看、问、查、考等多种形式,对监测中心的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是否持续满足资质认定条件进行了现场复查评审;对监测中心提交的资质认定申请书及附件进行了审查;对监测中心的能力范围、资源配置及管理体系运作所覆盖的范围进行了核查;对监测中心管理体系文件是否符合相关准则和技术标准要求,运行是否有效进行了审查。

本次评审现场审阅了40余份人员和仪器设备档案材料,查阅了60余份质量记录、技术记录和40余份检测报告及原始记录。对监测中心最高管理人员、技术负责人、质量负责人、部门负责人、授权签字人、内审员、监督员等管理干部和管理人员进行了座谈考核。对申请项目(参数)的人员素质、环境条件、仪器设备、样品制备、方法标准和现场试验等实际监测能力进行了确认。评审组抽取43项参数进行了盲样考核、人员比对、仪器比对、见证试验和操作演示,监测中心27人参加现场操作考核,利用仪器设备28台套,涉及监测标准36项,考核数据均一次合格;15人参加理论考试,考试成绩全部合格。

评审组一致认为:监测中心具有明确的法律地位,组织机构设置合理,职责、权利和相互关系明确,可保证客观独立、公平公正从事监测活动;人员的结构和数量、实际操作能力等满足监测工作需要;监测工作场所的条件满足监测标准和技术规范要求;配置的仪器设备能满足其检测能力的要求,能保证检测数据正确溯源。经审查和考核,监测中心基本条件和技术能力符合《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认定评审准则》要求,具备对水(含地表水、地下水、饮用水、大气降水、废污水)、水生生物、底质与土壤、环境空气、噪声五大类共228项参数,依据相关标准或者技术规范开展监测,向社会出具具有证明作用的数据和结果的能力,同意通过国家资质认定。

责任编辑:杨国胜

召开评审会议

评审组考察监测中心实验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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