长江委完成对湖南2018年度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
按照水利部要求和长江委部署,5月4日-6日,以水保局副局长杨永德为组长,中国水科院、长江委水资源局、水保局和水文局组成的长江委督导检查组赴湖南省怀化市和湘西州开展2018年度第一次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督导检查。湖南省水利厅副巡视员杨光鑫参加检查。
督导检查组赴怀化市沅水一级支流舞水二桥段、舞水水源地、蟒塘溪电站水库、芷江镇、湘西州花垣河竹篙滩段、峒河水源地和乾州污水处理厂实地查看了河库保护及河长制落实情况。查看了河长公示牌设置、河湖保洁现场等运行情况,还与市、县、乡级河长、河长办负责人进行了交流。督导组与有关地方政府及水利、环保等河长制成员单位的代表进行了座谈,听取了关于河长制湖长制工作进展的汇报,查阅了相关文件资料和工作记录。
督导检查组对湖南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给予充分肯定。督查组认为,湖南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河长制湖长制工作,特别是实施河长制一年来,河长制体系完备,相关工作制度到位,经费保障有力,相关工作基础扎实,离实现“河畅、水清、岸绿、景美”的目标已经不远。同时,湖长制工作也已取得了重要突破和进展。
对下一步工作,督查组要求,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长江时的重要讲话精神,并结合实际抓好工作落实,各级政府和部门要进一步加大工作推进力度,坚持问题导向,细化目标任务,扎实推进基础工作。要以更高标准、更实举措推进各项工作,巩固工作成效,实现水生态环境持续改善,确保河长制湖长制工作取得实效。
湖南省河长办相关人员参加检查。
责任编辑:杨国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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